注意!藥店推薦藥品別碰這7條紅線
zui新的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要求來了,所有藥店注意,推薦賣藥時,這7條紅線別踩。
10月25日,國家市場總局印發了關于《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第三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。
《辦法》就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廣告作了基本要求。
其中,藥品廣告明確,涉及藥品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、藥理作用等內容的,不得超出說明書范圍。而且,處方藥廣告還應當顯著標明“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zhuanye人士閱讀”,非處方藥廣告還應當顯著標明非處方藥標識(OTC)和“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里有一點涉及所有零售藥店的銷售,按照《辦法》規定,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應當引導合理使用,不得含有以下內容:
1、直接或者間接慫恿消費者任意、過量使用藥品、 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內容;
2、引起公眾對所處健康狀況和所患疾病產生不必要的擔憂和恐懼,或者使公眾誤解不使用該產品會患某種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內容;
3、“熱銷、qianggou、試用”“家庭必備、免費zhiliao、免費贈送”等誘導性內容;
4、“評比、排序、推薦、指定、選用、獲獎”等綜合性評價的內容;
5、“無效退款、保險公司保險”等保證的內容;
6、涉及公共信息、公共事件或者其他與公共利益相關聯的內容,如各類疾病信息、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或者醫藥科學以外的科技成果等內容;
7、醫療機構的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、診療項目、 診療方法以及有關義診、醫療咨詢電話、開設特約等醫療服務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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